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发布《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并明确不得卖冷饮和烤肠,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和新鲜水果。“校园商超”,是指广东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内部商超,包括超市、商店、小卖部、自动售卖机等商品售卖场所。
改造升级!广州“科目五”隧道将迎来“大变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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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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