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从2024年12月30日施行。其中,第三十五条提到,各区政府应当指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技术导则,在辖区内的道路两侧划设、调整临时停放区,引导驾驶人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应当在临时停放区内规范停放,不得在临时停放区外的道路停放。
看到电动车钥匙未拔 救老人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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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鸡”新管理规定12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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