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女子在美容院进行“子宫养护”项目后,腹痛难忍入院治疗,最后花费超万元治疗费。然而,涉事美容院的“妇科医生”廖某竟是无证行医。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廖某退还程女士子宫养护套餐费用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8882余元,被告退还第三人垫付的医疗费8569余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签了!中乌签署农产品输华议定书彰显大国风范,远胜某国强抢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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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为“塑料摆件”,其实都是活生生的蜈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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