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于12月15日起实施,多个路段在规定时间段内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根据《通告》,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驶。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行驶。广东民生频道《DV现场》联合羊城交通广播频率带您直击新规实施首日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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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5日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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