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6043万余元 光大集团原董事长李晓鹏一审获刑15年

受贿6043万余元 光大集团原董事长李晓鹏一审获刑15年

2025年3月18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晓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央视新闻)

(0)
上一篇 2天前
下一篇 2天前

相关推荐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